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刑法分則
Criminal Code-kinds of Offenses 
開課學期
103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財法組  
授課教師
薛智仁 
課號
LAW2055 
課程識別碼
A01 2520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3,4,5,6(10:20~14:10) 
上課地點
法2311 
備註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且 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15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32LAW2055_stgb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係講授刑法分則(刑法第一百條以下)為內容。刑法分則的規範內容係各種犯罪類型的成立要件及法律效果,儘管其亦適用刑法總則的基本概念,不過也有諸多各罪獨特的構成要件解釋及立法政策問題,其理論及實務重要性不亞於刑法總則。本課程將依照個人專屬法益、個人財產法益、超個人法益犯罪的次序,擇要講解各罪的法律解釋及刑事政策爭議。 

課程目標
本課程之目標在介紹各罪的基本觀念,並且配合實務爭議說明其法律適用與立法政策的應有方向。透過講授過程裡的開放討論,也希望使同學逐步培養獨立思考的習慣與能力,唯有如此的能力才是合理適用刑法的基礎。 
課程要求
本課程不點名,但是有鑒於刑法分則內容的重要性,期許修課同學盡可能地全程參與,並且帶著開放及愉快的心情參與課堂的討論。本學期的評量方式是兩次筆試,一次期中考(40%),一次期末考(60%),考試日期將另行公告。期末成績原則上以兩次筆試成績加總,必要時考量其他因素加分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 備註: 請以Email先行約定時間。 
指定閱讀
無 
參考書目
甘添貴,刑法各論(上)(下),三民。
林山田,刑法各罪論(上)(下),2006年5版,自版。
林東茂,刑法綜覽,2013年7版,一品。
盧映潔,刑法分則新論,2014年8版,新學林。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中考 
40% 
實例題,得參考無註記之法典 
2. 
期末考 
60% 
實例題,得參考無註記之法典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/24  導論;保護生命身體法益犯罪(I)
 
第2週
3/03  保護生命身體犯罪(II) 
第3週
3/10  保護生命身體犯罪(III) 
第4週
3/17  妨害自由犯罪(I) 
第5週
3/24  妨害自由犯罪(II) 
第6週
3/31  妨害名譽犯罪 
第7週
4/07  妨害秘密犯罪 
第8週
4/14  財產犯罪概說;竊盜罪(I) 
第9週
4/21  竊盜罪(II) 
第10週
4/28  搶奪罪;強盜罪(I) 
第11週
5/05  強盜罪(II) 
第12週
5/12  侵占罪與毀損罪 
第13週
5/19  詐欺罪及其類似犯罪(I) 
第14週
5/26  詐欺罪及其類似犯罪(II) 
第15週
6/02  其他財產犯罪 
第16週
6/09  公共危險罪概說 
第17週
6/16  文書犯罪概說